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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校园文化活动评比办法
作者:   时间:2022-11-17   点击数:

共青团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长工院团2018 〕6号


  

长春工程学院校园文化活动评比办法

为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校园品牌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学生评价和激励机制,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长春工程学院校园文化活动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办法》旨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提高校园文化活动品质,举办优质的品牌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活动内容与形式,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自主性与积极性,并以此为载体向学生传递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文化信息,培养学生的艺术思维和素质。

二、活动分类

长春工程学院校园文化活动主要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依托双周三团日活动、重大纪念日、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团校培训和理论学习等活动。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思想道德培训,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2.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定期举办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以“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竞赛项目为龙头,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等交流活动与竞赛。

3.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鼓励学生参加学生业余艺术团体,如管乐团、合唱团、艺术团等。组织学生参加文化、体育、艺术等类别活动。

4.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及志愿者行动等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担任各级学生组织或相关部门学生干部,并在各类学生活动中承担一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活动认定和奖励

1.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和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规定给予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者,将按照创新管理办法给予创新学分,根据第二课堂成绩单办法给予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

2.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学院团委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3.对指导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的教师,指导成果将列入其工作业绩。

4.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划拨,用于相关活动的开展、奖励、聘请指导教师等,所有活动经费不得挪为他用。

四、活动评比标准

1.活动主题明确:活动主题、目标和意义明确,能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反映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切实服务于学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并有利于师生的成长成才。

2.活动实施载体有效:活动载体有特色、有亮点,能够围绕活动和主题实施,并有一定的创新性。

3.活动内容充实:切合主题,针对性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师生。

4.活动效果显著:参与人数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实施效果良好。

5.现场展示效果好:活动书面总结及多媒体材料丰富、完整,图文并茂,客观真实反映活动全貌。

五、相关要求

学校各级团组织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和广大同学学习有关规定,提高校园文化活动质量,从而调动广大同学自觉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共青团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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