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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团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7   点击数:

共青团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长工院团字【2021】6


关于开展我校团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强化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团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扩大我校团员青年特色理论教育覆盖面,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群团改革要求,积极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发展、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和当代青年新特点,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提升团干部团务能力、加强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力度,规范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会工作。

二、基本任务

按照《团章》以及我校共青团改革相关要求,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采用教学、讨论、实践等方式,开展团员培训,提高团员素质和团员意识;开展入团积极分子培训,提高团员发展工作质量;开展专兼职团干部培训,提高团干部做好青年工作的能力;开展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学生干部服务同学的水平;培养理论素质高、教学质量好的团校教学管理人才队伍;实现我校团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组织架构

团校设置校长1人,由校团委书记担任;

团校设置副校长1人,由校团委副书记任职;

成立教务管理部,委员由各学院团委书记或团委负责人担任,负责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1.完善团校运行机制。健全团校工作架构,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完善规范运行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广泛凝聚社会资源,做好团校建设工作。调动学校青年教师和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团校规范化建设。明确团校培训主体,按照团内有关规章制度和共青团改革要求,重点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团员、团干部和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鼓励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团骨干、创新人才、计划留学人员、即将离团的团员等创新开展培训。鼓励通过自学活动、社会实践、举办理论学习、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活动。

2.强化团校阵地建设。注重打好团校长期运营发展的工作基础,力争做到“五个有”,即:有组织机构,完善部门设置,明确责任分工;有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学员群体特点,开发具有吸引力的相关培训课程,建好培训班次,做好培训考核工作;有师资队伍,加强教师培养,提高教学能力,保障教师权益;有固定场所,悬挂团校标识,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场地内设置相关宣传品,配备团务用品和学习资料等;有资金保障,创造条件、积极争取相对固定的资金来源,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服务团校建设发展。

3.建好团课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推行“团校第一课”制度,邀请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党委领导、团委书记上台讲团课。选聘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思政教师担任团校教师。加强团校师资培训,举荐优秀骨干教师参加上级团校举办的培训活动。根据团课教学内容需要,鼓励学校邀请校外党政领导、团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青年工作者等担任团校特聘教师到校讲授团课。

4.明确团课课程体系。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道德品行、团员意识、形势与政策、团务管理等方面的理论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育,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载体。针对不同学员群体,自主设计教育培训课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评选示范性课程。

5.规范学员教育管理。把好团员入口关,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在团校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和一次闭卷理论考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入团程序。加强团员教育培训,组织团员每年在团校参加不少于8学时系统、规范的团课学习和参加一次闭卷理论考试。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校院两级专兼职团干部每年在团校至少参加1次理论学习,原则上当年新入职的院级团委书记参加1次理论培训。加强学生会工作人员管理培训,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每年春季和秋季在团校各参加1次培训,鼓励向社团等学生组织成员延伸。健全教学成果运用机制,开展团校学员理论测试,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优先推荐入团、评先评优和推优入党。

五、完善课程体系

团校可根据学员的类别和年龄设定教学内容,一般需包括以下课程:

1. 理想信念教育课程。开展专题授课、研讨分享、榜样带动、经典导读等教学活动,注重在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日、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仪式教育开展教学活动,帮助学员进一步树立远大理想、培养历史眼光、加强制度自信。

2.爱国主义教育课程。开展培育家国情怀、增强文化自信、维护祖国团结统一、守护国家安全等方面专题授课,在重要历史事件纪念日期间组织学员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参观践学,进一步增强学员爱国意识。

3.道德品行教育课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尊崇宪法法律教育,树立规则意识,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倡导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青年积极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践行者、弘扬者。

4.团员意识教育课程。组织学习团章、团史、团的优良传统和团的纪律教育等内容,使学生了解团的光荣历史和光荣传统,了解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团的纪律规范等,端正入团动机,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争当模范团员。

5.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解读学员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和引导学员认清国内外形势,树立正确的立场和观点,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结合各重大纪念日、国内外重大事件等重要契机,积极引导学员理性分析热点事件,理性探讨热点话题。

6.团务管理教育课程。组织学习党内、团内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党内、团内规章制度和文件等进行解读,进一步增强我校各级团干部团务管理能力。

7.实践教育课程。依托现有组织和活动载体,常态化开展

校内关爱互助、校外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员结合实践活动,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建议团员培训班理论课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如何做一名优秀团员专题课;如何过好团的组织生活专题课;形势与政策专题课;团史青年运动史专题课;传统文化知识专题课等课程。

建议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理论课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基本团情专题课;团章团纪及入团程序专题课;团史青年运动史专题课;端正入团动机及团员标准专题课;传统文化知识专题课等课程。

建议团干部培训班理论课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党的宗旨专题课;如何组织策划活动专题课;如何组织好团的组织生活专题课等课程。

建议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班理论课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课;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课;负面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课;加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教育专题课;规章制度文件解读专题课等课程。

六、完善管理机制

1.在教师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师资队伍。团校授课教师由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思政教师担任,原则上团校应配备教师不少于5名。团校教师应为党员。

二是规范教师管理。着重加强团校教师师德培养和考核。定期组织教师进行集中备课。团校教师从事团校教学及活动,应计入教学工作量,并根据学校规定发放课时费。评选相关荣誉时,优先考虑团校教师。优先举荐优秀团校教师参加上级团校举办的培训活动。

三是延展师资力量。根据教学需要,鼓励邀请校外党政领导、团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青年工作者等担任团校特聘教师到校讲授团课。

2.在学员管理方面: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档案制度,团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团校学员培训档案,记录学员学习内容和时长。建立管理制度,从学习、纪律、思想等方面加强学员管理工作。建立结业制度,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并作为入团、团员教育管理和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培训制度的依据。

二是明确培训任务。团校根据学校团员发展规划和团员、团干部构成情况以及对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需要,在每学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课程类别、培训期数、培训人数、授课时间、课程内容、师资安排等。团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理论学习,每年需参加1次闭卷理论试。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应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理论学习和闭卷理论考试。校院两级专兼职团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理论学习,原则上当年新入职的院级团委书记参加1次理论培训。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每年在春季和秋季各参加1次培训,鼓励向社团等学生组织成员延伸。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在完成每年学习任务以后,团校对学员在理论知识、社会实践和日常表现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给予鉴定,并填入学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备案。考核成绩优秀的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优先推荐入团、评先评优和推优入党;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获得培训结业证书;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不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可参加下一期团校培训。

3.在保障机制方面:

一是有学习场所。团校要在校内有较为固定的学习教室,教室外显著位置应悬挂带有团徽的团校牌匾或标识。有条件的团校,应在室内悬挂宣传品,配备学习书籍、团务用品等。根据各团校的具体情况,可利用历史纪念地、生产单位等,建立具有特点的校外学习实践教育基地。

二是有工作保障。团校要统筹用好团费、学员教育管理 相关经费,并积极筹集社会资源,为团校运转提供经费等支持。

三是有自身特色。团校可结合自身特点,在完成本规范提出的基本要求外,开发创新具有本校特色的团校建设、管理机制。




共青团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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