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表彰2023年度长春工程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4-06-28   点击数:

2023年,学校共青团工作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三个根本性问题。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三项职责,守正创新、夯基提质,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鼓励典型、弘扬先进,更好地激励广大团员、团学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发前行。经各基层团委推荐、校团委审议,上报校党委研究决定,授予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团委“标兵团委”荣誉称号;授予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等 4 个团委“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贾宏宇等 5 名同志“优秀专兼职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等 2 个学生会“标兵学生会”荣誉称号;授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等6 个学生会“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授予机器 2141 团支部等47 个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赵文婷等 187 名同学“优秀学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葛环铭等 315 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长春工程学院“跟着总书记脚步看吉林,聚焦‘三农’,贡献工程青春力量”实践服务团等 7 个团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荣誉称号;授予郭家维等59 名同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随笔”荣誉称号;授予晨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分会等 4 个协会“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韩沐庭等 70 名同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青年马列学社等 15 个社团“大学生社团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谭鑫宇等 120 名同学“大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王健鑫等 159 名同学“大学生艺术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演唱团”等 5 个分团“优秀分团”荣誉称号;授予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一等奖团队(土木工程学院)等 3 个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华为’奖学金‘卓越之星’优秀团队”荣誉称号;授予刘阳等 15 名同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华为’奖学金‘创新之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石雨宁等 47 名同学“广播站、网络平台、中大在线、易班工作站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能源动力工程学院等6个学院“校园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于淼等35名教师“校园文化活动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为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431-80578304

办公地点
div class="guanzhu">

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